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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9〕2号)精神和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经省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将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法规处)等5个单位作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拟将李明珊等16人作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以上集体和个人有影响评选表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评选表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正式推荐上报。
一、公示对象情况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查看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驻厅纪检监察组 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8179122,0931-8179088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
邮政编码:730000